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济南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济南分站 >> 本地资讯 >> 发改委:地方融资平台发债优先建保障房

发改委:地方融资平台发债优先建保障房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豫言 2011年06月28日 08:07:30 打印

导读: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项目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但是,目前情况是,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资金问题一直是拖累保障房建设的最大“瓶颈”。虽然中央连续发文力求破解资金难题,但是,资金仍然不能完全到位。为了及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当务之急是既要放开融资平台“护航”,也要发动社会力量“驰援”。

  发改委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并且要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通知称,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国发[2010]19号文要求,以及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

  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通知表示,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它项目的建设。

  通知称,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将优先办理核准手续。各地发改委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要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债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

      本网视点: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项目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但是,目前情况是,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而资金问题一直是拖累保障房建设的最大“瓶颈”。虽然中央连续发文力求破解资金难题,但是,资金仍然不能完全到位。为了及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当务之急是既要放开融资平台“护航”,也要发动社会力量“驰援”。

     虽然昨日审计署公布的地方债务高达10.7万亿元的,但是,面对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中央还是不可能阻止地方政府发债的。同时,由于保障房利润低,很难让开发商心动,百强房企中有七成未参与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破解对钢材市场来说是一大利好,将有助于钢材市场需求。

上一篇:欧元走高难消看空潮

下一篇:钢铁业陷入“降价增产”恶性循环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