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济南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济南分站 >> 本地资讯 >> 山东专家认为“新增限购”将促地方自觉调控

山东专家认为“新增限购”将促地方自觉调控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8月18日 08:31:04 打印

     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加上“金九银十”将近,让8月初掀起的“新增限购城市”话题再度升温。

  我省是否会有城市列入新一批限购名单?8月5日,在省政府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农村住房建设调度会上,一位省领导在讲话最后特地强调房地产调控工作,谈到“我省除济南、青岛外的其他城市是否实施限购,将按照各市房价上涨幅度、调控目标执行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记者了解到,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向各省市区致函,提出了上述建议标准,建议将符合5条建议标准中2条以上的城市列入限购名单。但这5条建议具体为何,此前虽有地方媒体报出,但并未见官方正式披露。

  对住房城乡建设部今日公布的5条建议标准,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山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教授认为,公布严格的数据标准,反映出国家坚持房地产调控的信心和决心,是调控坚持和深化的信号。除了影响未来的“新增限购城市”,对整个市场的心理也会产生影响。“这让投资投机者意识到,投资的风险在增加,成本在增大。比如未来政策会不会有一天打击异地购房?会不会出台房产税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本轮调控的特点是将投机投资与自住消费分离出来了,一旦打击,会更加精准。”

  此外,李铁岗认为,“新一轮限购”无论“板落谁家”,对所有城市政府自觉实施调控、实现全年房价控制目标都有督促作用。“标准既出,很可能是连续的,何时突破,何时就可能被列入限购名单。”他说,“对城市政府来说,本轮谁入围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不入围。增加供应、必要的行政指令等都是调控手段。”

  记者注意到,在省政府上述会议上,落脚点也是“各市要予以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国家和省对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调控职责,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从济青的限购效果看,限购政策有效限制了投资投机需求。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济南市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各月涨幅在0.2%至0.5%之间,青岛在-0.4%至0.5%之间。济南市出现了高端楼盘销售不佳、中低端楼盘成成交主力的情况;而青岛市上半年住宅销售面积368.2万平方米,下降11.7%。

上一篇:中国钢材网早评:期钢支撑明显 关注均线突破

下一篇:8月18日钢市早报:市场清淡,但库存较少,钢价或维稳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