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有望加速形成
8日,记者从多渠道获悉,继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国9条”支持政策和银监会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补充通知出台后,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新政在全国范围内陆续铺开,包括小企业密集地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陕西省、山西省都相继发布地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
今年以来,银监会已经连续两次发布银行支持小微企业金融的相关通知,“从各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见的内容上看,基本围绕着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国9条’以及银监会的通知,不少地区再次强调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四单’管理,即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根据新的监管要求,也有地区添加了‘两单’,即单独考核管理;单独拨备核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日前,新上任的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表态,要继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金融体系的弹性;要通过政策引导,使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更好的可持续性,同时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据悉,江苏省政府对外发布的《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涉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服务等18条政策,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渠道方面强调,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并鼓励担保机构介入发行工作;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手持商业票据流转,腾出部分信贷规模,优先用于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成立票据流通机构,促进企业手持商业票据加快流转。
此外,在直接融资方面,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也被市场看作是缓解小企业融资可行的新模式。据了解,广东佛山、山东潍坊、江苏常州三地将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金额为13.89亿元,共涉及25家中小微型企业。11月4日,广东佛山、山东潍坊两只集合票据率先发行成功,11家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区域集优模式募集到资金5.39亿元。
在福建省内,民营机构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泉州市,记者从权威人士方面获知,当地经贸委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计划今年再筛选300家中小企业给予特别的金融扶持。同时,当地政府已开始着手对一些企业收费项目暂停或减半征收。
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的特殊性,一直以来类似窗口指导性的软约束政策更多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性指令,终难形成一个可以让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银行长期固定的、转变观念的可持续性扶持政策。因此,不少专家认为,当前破解小企业融资难,还要从内部建立横贯性的金融支持系统,在机制完善方面,还需要担保、征信、评级等机构的配合,这也是对银行支持中小业务信贷的保障。
“多鼓励中小银行及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比较现实的办法。”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但还要建立健全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银行体系、股权投资体系、资本市场、信用担保体系,实施多样化的政策引导,健全企业融资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当前“扶小助微”的政策还存在空间,需要加紧落实“新36条”,可以尝试建立新兴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投入,吸引民间资金和国际风险资本参与,以此来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