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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支持“蓝黄两区”建设奖励资金,金融机构针对“两区”的新增贷款总量超过100亿元、50亿元,均将获得50万元奖励。
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东省对金融机构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获批。
根据“两区”建设实际,奖励评价内容包括:金融机构支持“两区”建设新增贷款总量、贷款增幅和重点发展领域贷款增量,按照三项指标累计金额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省“两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