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今日披露,公司日前收到国家环保部《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保部已原则同意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2010年12月,经董事会审核通过,酒钢宏兴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拟以8.84元/股的价格发行10.86亿股,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酒钢集团天风不锈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2011年6月,该定增事项获得证监会发审委有条件审核通过。然而国家环保部在再融资环保核查中发现,酒钢宏兴存在六项200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整改的环保问题尚未完成,故暂停其上市环保核查。
酒钢宏兴今日表示,根据国家环保部此前所发函件,公司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主要环保问题整改完成后向国家环保部提交了《关于申请启动再融资环保核查的请示》。国家环保部重新启动了对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并于2011年9月27日-10月10日对公司环保核查情况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