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步伐。确保“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交通投资总量比“十一五”期间有较大幅度提高;确保民族地区交通建设投资补助标准全面提高;确保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交通发展倾斜政策全面落实。
据了解,为支持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部普遍提高了少数民族聚居省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标准,特别是大幅度提高了“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补助标准。从2009年开始,将西部“少边穷”地区建制村通公路补助标准由原每公里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中部“少边穷”地区建制村通油路由原每公里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配套不足等问题。
通过各级各部门以及民族群众的共同努力,包括云南、贵州、新疆、西藏等在内的8个少数民族聚居省区公路通车里程由2005年的53.2万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91.9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里程由2005年的44586公里提高到6899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由5792公里增加到11313公里。农民群众的基本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截至2010年底,8个少数民族聚居省区乡镇、建制村通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9.5%和96.6%,其中89.9%的乡镇和37.7%的建制村通了油路。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民族地区现有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使民族地区国道网有效连接所有县城及县级以上行政节点;实现民族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通公路,大力推进建制村通油路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