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最简单的预付款,就让中钢集团陷入困境。
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中钢集团的审计报告,其中,中钢集团“被合作伙伴占用资金88.07亿元”引人关注。中钢集团作为钢材贸易商,没有自己的制造厂,而是把从上游钢厂买来的产品卖给下游用户。
“中国的钢铁贸易商不够强大,而且比较分散,全国大约有几万家,这就造成了钢铁厂和贸易商之间的地位不平等。”一位跨国公司的钢铁贸易经理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说。
贸易商为了能从钢铁厂得到货源,通常会支付货款总额的20%~30%作为定金,主要用于对贸易商合同的约束,也有个别的贸易商为了得到某钢厂的货源,会支付全部货款作为预付款。
“付全部货款的风险很大,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倒闭了,货款就很难收回来。”上述跨国公司的钢铁贸易经理说。
在中钢集团的合作伙伴中,多是民营企业,其最大风险来自企业的经营是否正常。正是这种风险却让中钢深陷百亿资金陷阱。
显而易见的风险
对中钢集团形成占款的中宇钢铁和沧州纵横,均属于边建设边生产的状态。据一家钢铁贸易商介绍说:“中宇钢铁的很多手续都不齐全,高炉中的很多设备也不配套。”
这样的后果是,原材料浪费,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低。
“为了控制风险,我们一直不敢和这样的民营企业做贸易,只从央企那里拿货。”上述钢铁贸易商说。
据了解,由于中宇钢铁管理粗放,盈利能力差,资金一直紧张。企业从经营之初就依靠向上游原材料供应商赊账、让下游客户打预付款的方式运转。
由于中宇钢铁本身并无多少资金,中钢的全额预付款就成了该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中钢认为,用不多的钱控制一家钢铁厂,是个划算的买卖。
让中钢没有想到的是,中宇钢铁长期管理不善——成本高,生产能力差,常常导致无法如期交货。到后来,中钢只能拿回预付款的一半产品。截至2008年3月,中钢共计向中宇钢铁付款超过54亿元,而中宇钢铁只向中钢累计发货近28亿元,余额26亿元被一直拖欠。伴随着中宇钢铁的经营陷入困境,中钢也被一步步拖进了财务黑洞。
在山西的邻省河北,中钢也与另外一家民营钢铁企业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又称“沧州纵横”,下称“沧州纵横”)展开了更深的合作。
2007年前后,转型中的中钢考虑上马中钢镍铁项目,在获悉沧州纵横在选新厂址后,中钢相关人士建议沧州纵横将新厂址放在黄骅港。
据沧州纵横测算,工厂迁入黄骅港后,公司所用铁矿石从天津港运输,每吨钢的成本要比沧州纵横节省130~140元,一旦黄骅港建成综合大港,铁矿石直接从港口进厂,新厂每年还可节约成本10多亿元。
按规划,沧州纵横是一家集烧结、炼钢、炼铁、轧钢、焦化于一体的综合性钢铁企业,总投资160亿元,设计年产板材600万吨。因看好该项目前景,中钢承诺与其进行全方位合作,即中钢设备公司负责整个基地建设,中钢贸易公司负责矿石供应,中钢炉料公司负责焦炭等,而中钢钢铁公司则负责钢材销售,并为沧州纵横提供建设资金。这种合作形式在中钢集团内部被称为“纵横模式”。
沧州纵横2007年开始筹建,共分三期。据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8月,中钢已经在沧州纵横一期工程的七个项目上投入几十亿元。同年9月,一期工程试投产。
在此后的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间,中钢对沧州纵横的支持力度达到了顶峰。而恰在此期间,沧州纵横因管理粗放造成生产进度受阻,资金回流缓慢,导致对中钢的欠款日益加大。2007年至2010年间,中钢为沧州纵横累计垫资、预付款项超过100亿元,随着部分资金回笼,截至2010年底,占款减至70亿元。
对于中钢的欠款,沧州纵横董事长孙纪木在给《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邮件中称:“我们至今都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不存在延期拖欠款(中钢共承包工程三期,第三期刚今年2月份投产,怎么叫做延期付款呢?)”
“公司对中钢的欠款目前只剩十几亿元。”6月中旬,面对记者的提问,沧州纵横常务副总经理阚永海作出上述回答。但是他以“不便出示财务数据”为由没有接受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工商资料显示,2008年,沧州纵横的应付账款共计53.7亿元,到了2009年增至66亿元。2009年,沧州纵横的营业收入为42亿元,而营业成本接近55亿元。
一个人的董事会
中钢的传统主业为钢铁和铁矿石贸易。于2003年12月29日上任的总经理黄天文,为中钢提出了向矿业开发、炭素制品、耐火材料、铁合金和装备制造五大产业发展的规划,以及“打造世界一流钢铁生产服务商”这一目标。短短7年的时间,中钢已经由2003年总资产不到100亿元扩展到2010年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
为了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2004年6月,国资委在7家央企进行董事会试点,国资委派若干“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进入企业董事会,意在终结旧的董事会“一个人的董事会”局面。
在7家公司试点后,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制度在央企中推广,此后,中钢也成立了董事会,并委派了外部董事。尽管如此,在重大问题决策时,中钢集团依然没有逃脱“一个人的董事会”命运。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中钢集团内部,其他高层和董事会成员多次就公司重大决策提出过反对意见,但最终结果仍是黄天文一个人说了算。
中钢集团内部一位知情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在中钢下属分公司以垫资方式与中宇钢铁合作时,曾有集团高管坚决反对,认为这种做法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按照规定,该合作应在集团总裁办公会上讨论通过,但直到垫付资金转给中宇钢铁时,也没有上会讨论过。
2007年,中钢对中宇钢铁的钢材包销业务出现了亏损,当年中钢董事会上,一位独立董事曾对“纵横模式”提出质疑,认为该模式存在很多不可控制因素,尤其在财务和生产成本方面,作为实际出资人,中钢没有管控权和话语权。
2008年,中钢以14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时,也曾有多位高管明确提出异议,但黄天文依然决定收购该项目。中西部矿业原计划年产铁矿石3000万吨以上,但直到2009年这一项目还处于前期勘探阶段,盈利遥遥无期。
至2009年,中钢对沧州纵横的产品包销依然亏损,中钢内部对“纵横模式”的反对声越来越多。
2009年上半年,中钢数位董事会成员向国资委反映,中钢的“纵横模式”如操作不当,将给中钢带来灭顶之灾。
尽管在中钢集团内部,反对的声音未平息,在中钢2011年度工作安排会议上,黄天文还在要求追加对山西中宇的投资,扩大与沧州纵横的合作。 2011年5月16日,黄天文被国资委免去中钢所有职务,黄天文的工作由原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贾宝军接任。
疏于管控的下属公司
中钢集团所辖108家二级单位之间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带来的后果是业务交叉、相互恶性竞争,用国资委的话形容,就是“先有儿子,后有老子,儿子的权利比老子还大”。黄天文在2003年底上任后,对中钢集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强势要求把108家公司的名称统一为以“中钢”开头。
从2004年起,中钢一直希望能够完成“聚沙成塔”的任务——通过内部整合与外部购并,打造一条完备的产业链条,成为为钢铁工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供综合配套、系统集成服务的“现代生产性服务商”。
“黄天文只管生孩子,不管养孩子。”这是《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对中钢集团几家下属分公司的采访中听到的最多说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下属公司被中钢收购后,管理上并无变化,先前的问题依然存在。
原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是湖南一家有着71年历史的老国企,2006年12月,中钢以2.9亿元受让衡冶机破产资产,对其重组后,更名为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下称中钢衡重)。据中钢衡重的员工爆料,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在生产中,切割钢板会产生钢渣和边角余料,这些废料本可以用在公司内部的冶炼车间,但公司却把这些废料出售给公司之外的人。出售边角余料的价格远高于钢渣的价格,但是,很多员工亲眼看到这两种废料混装一车被运出去,底层全是边角余料,上面用一层钢渣覆盖。卖出去的废料,有的被卖给了自己的竞争对手;更有甚者,从加工车间卖出去的废料又被买回冶炼车间,连厂里的标志还贴在废料上面。
2010年,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曾指控,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时任中钢集团衡阳重型机械公司物资供销公司经营部副经理王明伟,利用其主管、经办钢屑业务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公司负责运送钢屑的司机何立新、总厂下属金阳公司装配工段长曹建群,采用骗取支付钢屑款、重复结算套取的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金额达52万余元;何立新、曹建群作为从犯与王明伟共同非法占有国有财物金额达22万余元,当事人被依法判刑。
衡阳市珠晖区院反贪局分析,嫌疑人系抓住企业管理混乱的漏洞,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王明伟贪污窝案应该只是冰山一角。于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深挖。2010年5月28日,在中钢衡重又挖出第二起贪污窝案,对胡永权等5名嫌疑人立案侦查。
胡永权是原中钢衡重质量管理处处长,社会关系复杂。据该厂工作人员反映,胡最终只被判处监外执行。
无独有偶。在距离中钢集团最近的河北邢台,中钢另一个子公司中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下称中钢邢机)是邢台市最大的国有企业,有5600名在岗员工。2006年4月,中钢集团以4亿多元整体受让了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的产权。此后,该公司在管理上并无变化。
“中钢集团收购后,并没有给中钢邢机派管理人员,也没有委派财务人员。”中钢内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曾有人把《中钢邢机黑幕》的视频传到了视频网站youku上。该视频举报公司某高管把公司的加工业务拿到康德模具去加工的事实,并拍摄了康德模具厂的画面。据介绍,该模具厂是某高层和其内弟在外面开设的一家工厂,以高于市场价为中钢邢机加工产品。记者在网站上搜索,并没有找到该视频。
另一件让中钢邢机员工不解的是,公司的产品出口到国外的价格低于国内的销售价格,而这些卖到国外的产品又被卖回到国内的钢厂,而中钢集团对这些问题却一无所知。
本网视点:摊子大了不一定是好事,如果没有很好的管理技能及相关的风险控制,可能会意味着更大的损失。中钢集团遇到的困难可谓是一个鲜活的案例。作为资金密集的钢贸行业,预付给钢厂的款项一般也是很大的,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一旦这些钢厂经营不善对钢贸商来说预付款可能就无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