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大唐集团代表电力企业再次发声,建议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完成前,重启煤电联动,推出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征收煤炭暴利税,成立国家煤炭储备中心作为电煤供应中间商,以及建立国家电力补偿机制。
当日,大唐集团在中电联官方网站刊发《走出当前煤电联动困局的一些思考》文章,表达上述政策诉求。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底,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相应调整电价。
但从2008年开始,联动政策迫于宏观调控压力中止。久而久之,联动政策被临时性的电价调整所取代。电力产业陷入“电价上调——煤价再涨——电价再调”的怪圈。
自2005年至今,煤价上涨幅度颇大。山西煤炭工业厅数据显示,2010年山西省重点煤炭企业吨煤均价比2005年提高了81.4%。
在电力企业看来,煤炭企业借资源优势获得定价权和交易选择权,利润激增。大唐集团建议国家对煤炭征收暴利税,使超额利润征收归国,遏制煤炭涨价冲动,以避免电价大幅波动。
近年来,煤炭流通环节成本暴涨,成为煤价升高的推手。电力企业希望结束中间流通环节暴利,提高在市场交易中的主体地位。
大唐集团提出建立国家煤炭能源储备中心(“国储中心”)。该中心设想由国家主导、五大发电集团共同出资参股,在承担国家应急储备煤炭职能基础上,发展为中间渠道供应商。现有电厂重点合同煤全部或大部由国储中心点对点供应,尽量减少中间占用,国储收煤之后合理加价转售电企。
大唐集团的一位人士说:“最好通过国家立法,保证国储中心有一定数量实物储备,满足应急、和平时周转要求。在全国成立若干仓储中心,分布于跨省区煤源与电源交通便利点。同时规定,电煤企业必须划出一部分年产能作为国储的煤炭虚拟储备。”
在运行模式上,允许国储抛售存煤平抑煤价,在市场低迷时期市场化补充库存。通过这一机制运作,控制煤价上涨速度,平抑市场波动,解决合同兑现难问题。国储之外的燃煤缺口,由各发电企业自行采购,自行负责,以保证市场活跃。
对于因联动不到位带来的电力亏损,大唐集团建议建立电力国家补偿机制。其认为,当煤炭成本无法完全向终端电价传导时,可先由电网来承担损失,启动对电网企业补贴,补贴主要来源是煤炭暴利税,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足。
能源经济专家林伯强对此补贴方式也认同。他说:“对于受限制的煤电联动,政府可通过补贴电网决定电价调整限度。中国电网只有两家,补贴方式可比照石油补贴,应该比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