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山东和济南两会上,曾被媒体质疑超期收费的济南黄河大桥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山东高速”)方面获悉,目前该大桥仍在收费,且将持续至2017年。而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小组反馈表示,济南黄河大桥的收费专项清理结果预计将在今年6月左右向社会公布。
2月29日,山东高速工作人员谷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目前济南黄河大桥仍在收费,并将持续收费至协议中的规定时间2017年11月15日。
谷女士表示,“没有任何一方来干涉我们协议停止,那肯定是延续我们之前签的合同。”
同日,记者致电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小组。对方表示,济南黄河大桥收费专项清理结果尚未出来,所有结果都未出来。“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从去年6月开始展开,为期一年,结果应该会在今年6月左右出来,届时将向外界公布。”该小组人士表示。
此前,济南黄河大桥因为被质疑“超期收费”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济南黄河大桥1984年开始收费,是国内最早采取收费方式的路桥之一。在收费15年之后,1999年,山东省政府授权山东省交通厅与山东高速的前身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基建)签订协议,授予山东基建收取该桥车辆通行费等特许权,收费期限为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为期18年。
然而,按照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如果从1984年开始算起,济南黄河大桥至今已收费28个年头。
去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6月20日开始,在全国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将重点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现象。对此,山东高速在接受媒体采访曾表示,“交通部是在1999年批复的,而收费条例是2004年公布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能以此标准判定大桥收费超期。”
去年的6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曾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等不合理收费现象,都在全国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范围之内。
济南市人大代表、天桥区区委书记毕筱奇日前向济南市政府提出报告,建议考虑由政府出资对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经营权进行回购,尽快取消黄河大桥收费。
就在2月28日,山东高速曾通过山东4家媒体表态,愿积极与政府探索解决济南黄河大桥收费问题的路径,全面助力山东省城发展及“北跨”战略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山东高速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9年山东高速曾向济南市政府建议通过回购或者资产置换的方式,收回黄河大桥的经营权,但未达成一致。
当记者向谷女士追问未达成一致的原因时,她表示此问题无法回答。“就是不一致,跟政府探讨的就是无果。”
当日,记者还曾几次致电济南市政府相关部门,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