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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焦炭的贸易和流通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4月01日 13:22:09 打印

  2000年以来,我国焦炭出口量基本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占世界焦炭出口量超过50%,为名副其实的焦炭第一生产大国和贸易大国,在焦炭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加上政策限制,我国焦炭出口大幅下降。

  2008年下半年以来作为焦炭主要用途的钢铁行业需求萎缩。2008年8月20日,我国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进一步上调至40%,导致了出口大幅下滑,2008年焦炭出口同比减少20.72%。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世界钢铁行业中除中国大陆以外,其他钢铁生产国(地区)的生铁产量大幅度减产10141万吨,减产22.24%,相应减少焦炭消费约5000万吨。2009年累计出口焦炭仅54万吨,同比下降95.5%。

  国内焦炭的贸易量绝对数值比较大,2009年独立焦化企业生产2.2亿吨,除了出口54万吨,其余全部销售给国内钢铁企业使用,这是国内焦炭贸易量的绝对数量。近年来,受钢材需求的拉动,我国焦炭贸易量持续在高位运行,2006年到2009年的贸易量一直在2亿吨以上。

  国内焦炭流通的总体格局为从北向南、自西向东,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主流向,主要包括三条路径:焦炭由主产地山西、陕西等地通过铁路、公路向华北、华东等地区的流通;焦炭由山西、陕西及其他北方省份通过铁路、公路运到天津港、连云港、日照港后,再经水路销往华东、中南地区;符合这个由北向南、以华北为枢纽的基本流向的,较临近省份或地区间的流通。主流向的特点是运输距离长,数量大。

  二是区域性的焦炭流通,主要是东北地区和西南、中南地区的小范围流通,以及各邻近地区、省份之间与主流向不一致的焦炭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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