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北七家镇海鶄落村将成为政府许可下北京市首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租赁房。
该项目在2010年底开工建设。此前2010年11月18日,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公开宣称:“北京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国土部也已初步同意
北京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国土部批准”。陈刚表示,已经有包括唐家岭在内的五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建设1万多套租赁住房。
据财新记者了解,北京市的试点方案目前已获国土资源部特批。海鶄落村试点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从年初开始酝酿。2010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参与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会议原则同意其建设。11月12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下发有关文件。
此次试点的租赁房项目,比之前舆论高度关注的集体土地建公租房试点又迈进一步。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谢俊奇2011年1月6对财新记者表示,公租房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而租赁房的投资建设可以不作为政府的责任,而由村集体来主导。
海鶄落村村委副书记翟建林告诉财新记者,项目完全由村集体出资建设,主要配租对象是紧邻村东的中关村科技园内企业。作为员工周转房整体出租,没有户籍限制,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由科技园企业和村委会协商后签订。
上述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要求,海鶄落村体租赁房由村集体组织自建、自管,土地为集体性质不变,建成后不分割办理产权,“只租不卖”。
海鶄落村党委书记茹杰表示,从村集体的角度,为了保证村民能获得永久收入,村建租赁房也愿意“只租不卖”,由市场调节房租,所得收益归村民集体所有。今后,项目所获租金,除30%用于集体再发展外,其他按照股份分红给农民。
中国现有土地法律法规框架下,土地按用途可分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建设用地分城市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种。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农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流转。
在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因没有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证,被称为“小产权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而“小产权房”的租售行为历来受到中央政府明令禁止,甚至挂牌督办,无奈法难责众,各地屡禁不止。
海鶄落村的集体租赁房则得到特批。不仅得到了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同意,且为加快审批速度,还开通了五项“绿色通道”。
茹杰告诉财新记者,海鶄落村建出租房的方案上报后,受到昌平区委书记重视。2010年4月,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到海鶄落村调研,口头同意了试点方案,并明确要求海鶄落村可以边建设边办手续。此后,北京市组织有关部门四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商讨海鶄落村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现场解决,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