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向成员方散发了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对专家组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表示赞赏;中国对部分资源类产品实施的管理措施符合WTO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将按WTO规则促进资源类产品可持续发展。
根据商务部7月6日刊发的新闻稿,WTO专家组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认同中方对耐火粘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商务部负责人称,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另外,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有关世贸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等例外条款的条件。上述负责人称,中方对此表示遗憾。
该负责人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加强了管理措施。中方认为,这些措施的实施虽然对国内外的使用者有一定影响,但其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资源类产业健康发展。
他表示,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可持续发展。
此前2009年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称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共九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它价、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它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它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墨西哥于当年8月21日也以类似的理由,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
本网视点:为了维护经济安全、产业安全或者出于战略布局的考虑,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普遍会对其稀有资源产品出口进行某种程度的管理和限制,对国内稀有资源的开采、使用采取限制性的调控措施。例如,美国和英国对油气资源的国内开采和使用进行严格控制。日本对国内大多数资源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开采和使用。加拿大和俄罗斯对木材资源也进行限制和保护等。可以说资源保护,尤其是对稀有资源的保护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我国出于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需要限制部分资源出口是合情合理的。
现在美欧和墨西哥把我国限制稀有资源出口的问题提交到WTO层面,很明显是为了给我国施加压力,希望从中国继续以低廉的价格获得大量的稀有资源供应,满足其国内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就当前的国际经济现实而言,在稀有资源产品贸易问题上,现有的WTO规则已经成了欧美熟练运用的战略工具,根据自身需要时不时有选择性地加以利用。
然而现在欧美却又向WTO起诉中国限制资源类原材料出口的做法。其目的和企图很明确,就是要求中国成为其源源不断的原材料供给地,而且,原材料的供给量要由欧盟说了算,当欧盟认为供给量过多时,就拿起反倾销的武器反制中国。当市场发生变化,需要中国大量供给原材料尤其是稀有资源的时候,就以上诉WTO为手段要求中国增加出口量,丝毫不顾及以前曾经对中国同类产品实施的反倾销限制。这是一种明显缺乏逻辑、缺乏法理依据、有悖常理的行为。
另外,欧美等国一方面使用我国的稀有资源生产高技术产品,另一方面却又针对我国限制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你用我们的稀缺资源生产出的高技术产品,反而对我们进行出口管制,既不公平,也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