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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出台土地储备办法 土地储备大事记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管理员 2010年11月25日 09:59:05 打印

  完善监督责任体系查找潜在风险

  推动土储开发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目前,本(北京)市正处在以更高标准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土地储备开发规模将继续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为推动土地储备开发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运行,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适时建立土储基金降低融资风险

  建议制定《关于土地储备开发中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和理顺政府职能部门在土储监管中的职责,使监管职责真正落实到位。

  资金监管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国土部门应大力加强对入户清登、房屋丈量的监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和拆迁补偿合理有据;加强对评估作价的监督,深入仔细地做好征地拆迁审核、复核工作,防止违规认定房屋面积,修改伪造评估项目。

  国土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应研究制定土储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审核等管理制度和应对债务风险的防范措施,并积极探索土地信托、土地债券、保险资金参与土地储备开发的途径,适时建立土储基金制度,尽量降低融资风险。

  住建委、城管等部门应加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严格执法,维护公正。中介机构在土地储备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很多关键环节都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土储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拆迁、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其行为。

  细化风险类别等级逐条制定防控措施

  总结宣传推广土地储备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土地储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认真梳理项目招标、入户清登、评估作价、补偿安置、资金拨付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潜在的风险点。

  同时,细化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逐条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开发工作防控机制和预警体系。加强廉政风险分析,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综合效应。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逐级问责

  监管小组成员单位应建立协调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把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形成监督合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土储资金、失职渎职及其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要逐级问责;对违背职业道德、影响评估质量的中介机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退出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加快出台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

  适应土地储备开发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建议加快出台《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为土地储备开发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依据。研究制定适合当前首都发展实际的征地拆迁实施细则,做好拆迁补偿标准的统一和协调,特别是在各类补助的确定上,应注重补偿结构、地区内部、地区之间的协调和平衡,防止差异过大。

  土地储备大事记

  2002年

  本市建立土地储备开发制度,并成立了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08年以前

  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多以开发商带资实施为主,土储中心在职能定位上侧重于项目管理,并未进行具体的项目操作。

  2009年

  本市开始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3月至6月,全市土储部门已实施项目482个;完成开发面积6028公顷,其中完成土地供应面积1688公顷。

  目前

  本市土地储备开发工作主要以市、区县两级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委托乡镇政府或国有企业等单位具体开发实施。

  24%

  2009年全市土地储备开发投资约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24%,成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引擎。

  30%

  以土储机构为主体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普遍比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低30%左右,大大降低了土地储备开发成本。

  3000

  2009年全市完成土地储备开发面积4300公顷,规划住宅用地约3000公顷,有效保障了居住等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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