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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攀钢重组落定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豫言 2011年05月06日 11:44:49 打印

导读: 这标志着鞍钢集团彻底化解攀钢钒钛现金选择权风险,鞍钢集团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全流通后,央企中首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跨地区联合重组的钢铁企业集团,开创了央企联合重组的新模式。

  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结束

  攀钢钒钛今日公告,共有15511份攀钢AGP1申报二次现金选择权,鞍钢共支付16.36万元行权资金,攀钢钒钛二次现金选择权顺利结束。这标志着鞍钢集团彻底化解攀钢钒钛现金选择权风险,鞍钢集团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全流通后,央企中首家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跨地区联合重组的钢铁企业集团,开创了央企联合重组的新模式。

  上周起,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正式进入行权期,申报期限为201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根据鞍钢2008年做出的承诺,在首次申报行权期未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可以选择于指定时间内再次申报行权,将其所持有的攀钢钒钛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攀钢钒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分别是:攀钢AGP1为10.55元/股,攀钢AGP2和攀钢AGP3均为8.73元/股。4月25日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攀钢钒钛开盘价为14.28元/股,4月29日以13.24元/股收盘,期间最低价为12.65元/股,均远高于行权价。

  早在2007年11月,为帮助解决攀钢整体上市过程中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补充担保和吸并换股现金选择权第三方两个困难,鞍钢同意为攀钢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担保并作为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2008年5月,双方签署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2009年7月22日,在鞍钢的支持下,攀钢整体上市成功,鞍钢与攀钢的重组由此正式拉开了序幕。

  2010年5月20日,鞍钢与攀钢联合重组正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重组后,鞍山钢铁集团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设立的鞍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年12月16 日,攀钢钒钛公告,以其持有的钢铁相关业务资产与鞍钢集团拥有的鞍千矿业、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资产置换,攀钢钒钛的主营业务从钢铁向铁矿石采选、钒钛制品生产、加工和应用业务转型。在铁矿石价格节节攀升的背景下,此次资产置换无疑对攀钢钒钛的股价起到重要的刺激作用。复牌后,攀钢钒钛连拉五个涨停板,其股价成功突破10.55元的行权价格并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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