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促进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要求山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抓住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契机,有效促进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实现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总体目标。
根据《意见》,山东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与山东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要围绕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重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针对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稳步扩大信贷支持规模。
山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重点满足山东省产业关联度高、能有效带动经济增长的钢铁企业实施高效化钢铁生产新工艺技术、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技术和先进钢铁材料生产及装备工艺等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将支持钢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同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兼并重组密切结合起来。
对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中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钢铁企业和重点项目,特别是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山东银行业机构将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实施倾斜,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清洁发展机制预期抵押、股权质押、保理等方式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山东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将不断改进和提升对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并购重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综合运用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稳步扩大企业兼并重组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兼并重组后的钢铁企业积极给予综合授信。
根据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十二五”期间,山东省钢铁产能将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规模控制在5000万吨;沿海钢铁产能比重提高到43%以上,钢铁冶炼企业数量由目前的21家减少至5到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