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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调控初见效 通胀预期仍浓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管理员 2010年11月25日 08:33:08 打印

导读: 不少专家认为,用行政手段调控物价在短期内有效,但在长期或许无能为力,关键是增加供应和流动性管理。

  前期“高烧”的食品价格,在一系列行政手段重拳出击之后,近日有所降温。

  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11月中旬国内50个城市主要食品平均价格,与11月上旬相比,蔬菜价格涨幅普遍回落,但肉类产品继续上涨。

  就在同一日,发改委再发文,强调要坚决刹住这股恶性炒作和乱涨价之风,向全社会表明各级政府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和信心。这已经是发改委连续第三天发文谈控制物价。

  面对汹涌起伏的物价,不少专家表示,用行政手段调控物价在短期内有效,但在长期或许无能为力,关键措施应该是增加供应和流动性管理。

  蔬菜价格回落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1月中旬,此前上涨幅度明显的蔬菜价格有明显下滑,黄瓜和大白菜价格分别下跌6.1%和 6.8%,油菜、芹菜、西红柿和豆角价格也有不同程度下跌,土豆是唯一上涨的蔬菜品种,涨幅1.2%。

  以北京为例,11月10日,新发地市场蔬菜的加权平均价是1.555元/斤,11月20日的加权平均价是1.42元/斤,10天的时间下降了8.68%。

  而气候相对稳定的上海,蔬菜也有回落的趋势。本报记者了解到,青梗菜一级市场批发价从上个月0.5元/斤左右已经逐渐回落到0.2元/斤。

  供应增加与行政管制

  对于此次蔬菜价格下调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供应增加与行政管制。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部负责人刘通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北方蔬菜的上市量比较平稳,价格相对稳定并略有下降;南方地区的福建、广西、云南、四川的蔬菜上市量充足;北方的部分地区的冬储菜大部分已顺利入库(窖),入库量比较充足,出库的价格比入库前的价格上涨幅度有限,预计不会影响冬、春季的供应。

  此外,不少城市近期出台了针对食品价格的调控措施,如增加对居民补贴、对部分菜品实施限价,以及对运输食品的车辆免收过关费等。

  这一切措施的“尚方宝剑”,来自于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各项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随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措施落实《通知》的要求;农业部继19日部署九大措施稳定农产品价格后,昨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

  通胀预期仍浓 流动性管理是关键

  不过,对于今年最后两个月的物价走势,学者的判断并不乐观。“11月份、12月份CPI可能仍会在3%以上。”民生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郝大明告诉本报记者,“从一般经验来看,一旦物价进入上涨通道,可能会有上涨惯性。年底至明年一季度,物价可能会保持在3%左右的水平运行。”

  此前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也作出判断,认为全年 CPI涨幅可能在3.2%。

  而对于此次重拳出击的行政调控手段,不同专家呈现出不同的看法。

  “行政手段一般在短期内会比较有效,但是长期并不能解决价格上涨的矛盾。”东方艾格分析师马文峰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从食品价格供求面来看,并没有存在非常大的供需缺口,主要还是流动性比较充裕引发市场的通胀预期。”

  针对这个问题,刘元春认为,对于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在世界通行的法则中,在市场秩序相对紊乱时,政府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还是有必要的。尤其是这轮个别农产品上涨比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市场的炒作行为。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物价上涨主要是来自供需基本面的原因。

  “目前物价上涨主要是由于上半年天气因素影响到食品的供给而推高了价格,并不是直接由货币发行过多引发的,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通货膨胀。”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王国刚告诉本报记者。

  他认为控制物价应从改变市场供给角度来进行,货币手段在防止物价过快上涨方面效果并不明显。

  在手段选择之外,郝大明认为,国家在管理通胀预期时,应该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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