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承包工程,将受害者骗到工地上签钢材合同,让其发货至工地后迅速截下卖钱。47岁的汪某以此手段骗取两家公司价值65万余元的钢材,已于上周被法院判刑12年。
2006年11月8日,汪某打着承包下东西湖某工程的幌子,与武汉一家物资公司签钢材供应合同,约定每次发货两个月后付款,此后,该公司将价值34万余元钢材发往该工地,均被汪某转卖。
公司负责人从汪某处仅收回6万元货款后,再不见汪某其人。当找到当初签合同的工地时,工地负责人称根本不认识汪某签合同的工地根本与汪某无关。
去年2月,警方在汉口常青花园附近某银行内将正在取款的汪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