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的前身是商业信用机构。1837年的美国金融风暴成为该国商业信用机构的催生剂,此后,由于美国大量发行国债、州债以及铁路债,投资者对债券统计信息与分析的需求激增,为商业信用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上世纪20-70年代是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阶段,受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影响,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了合并。上世纪70年代之前,只有美国市场存在信用评级机构,此后其他国家的信用评级机构也陆续诞生。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由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监管。1975年,美国联邦证券法的出台促使美国证交会在证券监管中采取资信评级。美国证交会开始运用取得“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简称:NRSRO)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证券评级来决定上市公司的净资本要求。标准普尔、穆迪、惠誉均在当年取得了美国证交会认定的NRSRO资格。2001年出台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使得信用评级的应用更为广泛。
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一直在全球信用评级机构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前两者所占市场份额各为40%左右,惠誉的市场份额约为14%。与标准普尔、穆迪纯正“美国血统”略有区别的是,惠誉于1997年与英国IBCA公司实施合并,在纽约、伦敦设立“双总部”,合并后的实际控制权则被法国FIMALAC集团掌控。
除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之外,其他取得美国证交会NRSRO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有7家:日本信贷评级机构、A.M.Best公司、DBRS、Egan-Jones评级公司、Kroll Bond评级机构、评级与投资信息公司、Realpoint公司。
本网视点:即使做出的决策是错误的,三大评级机构依然可以在全球经济及资本市场上掀起滔天巨浪。所以,正义公平准确从来都不是三大评级机构屹立市场的原因,其垄断及其背靠美国这颗大树,时不时地配合美国战略对其他国家展开攻击,才是其能够长久至今的原因。
评级机构只是英美加强对世界经济操控的一个工具,人们只看到它们对欧洲一些国家实行降级,却令人惊奇地对美国与英国的灾难性经济形势视而不见。其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视线,故意制造其他地方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