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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公租房供地尝试由卖改租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1月18日 08:48:31 打印

  北京今年主推的公租房将可能改变土地出让金“一交70年”的状况,转而进行土地“年租制”试点,供地方式“由卖改租”。列席市“两会”的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昨天透露,今年的保障房供地方式将更加多元化,特别是公租房项目用地,将采取划拨、协议租赁、招拍挂租赁等方式。

  保障性住房用地出让由卖改租实行土地年租制,即开发企业无须一次性交齐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让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占用土地的租金,从而缓解投资压力。在市政府确定“今年公租房占保障房供应套数60%以上”的目标后,西城团代表松岩在分组审议会上提出,鼓励企业、社会单位参与公租房的建设、经营,建设、收购和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鼓励政策不可或缺,首要的便是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应办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制是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政府交纳租金。

  “虽然试点地块还有待筛选,但为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租房通过租赁方式供地的方向已基本确定。”魏成林解释说,划拨方式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用地;协议租赁方式主要是由国土部门与公租房建设单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期的长短则取决于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公租房家庭租住期限。通常情况下,土地租赁期不会少于5年,这也是公租房家庭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的当期最长年限;招拍挂租赁方式则将在公租房供地过程中适度引入市场竞争,例如,已被实践证明能够有效控制地价的“限地价、竞租赁房面积”方式今年会大规模推广,这种方式可以从原商品房面积中“抠”出一部分面积,“贴补”给公租房。

  “如果企业建设并持有、经营公租房,以收取住户租金来收回成本,势必会拉长回报周期。”市人大代表、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认为,公租房项目尝试年租制供地,可以摊薄住房建设成本,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同时,主管部门须制定严格的企业准入及退出机制,以保持公租房体系运转的持续稳定。

  对于住房保障体系今年主推的公租房,北京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公租房的建设和供应规模,确保完成2011年公租房6万套的建设收购任务,使公租房逐渐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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