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认定,“7·2 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 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 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钟,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会议决定,责成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国务院国资委对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依法进行整顿,重新组建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列控所。
会议认为,我国高铁从无到有,在较短时间里建立起了研发、建设和运营体系,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促进了经济发展。建设发展高铁的方向是正确的。会议强调,要深刻总结“7·23”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组的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全面加强薄弱环节,统筹做好铁路特别是高铁各项工作,推动高铁事业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事故原因
会议指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
1
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 D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研发的LK D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2
铁道部在LK D 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使其上道使用。
3
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F2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
4
雷击也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5829AG区段内停车。
5
因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司机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7分40秒后才转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5829闭塞分区。
6
因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D 3115次列车在5829AG区段的占用状态信息,使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辖的5829闭塞分区及后续两个闭塞分区防护信号错误地显示绿灯,向D301次列车发送无车占用码,导致D301次列车驶向D3115次列车并发生追尾。
7
上海铁路局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