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我国装备制造业第一个产业政策——《农机工业发展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发布。《政策》的出台对于更好地发挥我国农机工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竞争有序、发展协调、增长持续的现代农机工业,满足现代农业对农机日益增长的需求等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洪暹国参与了《政策》制定的全过程,他对《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内容向《中国联合商报》等媒体进行了详细解读。
他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抓紧研究制定农机工业产业政策,建立农机行业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整顿行业秩序,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杜绝低水平重复制造”,农机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农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办法,抓好产品质量管理”。为贯彻《意见》精神,促进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结合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策》。
《政策》主要包括政策目标、技术政策、产品开发、组织结构、准入政策、品牌建设、零部件及相关产业、市场营销、投融资管理、财税政策、进出口管理和其他等部分,共九章五十六条。具体来说:
一是明确了我国农机工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晰了农机工业对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作用;二是明确提出要规范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工作,要积极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在农机产品上的应用,大幅提升农机产品自动化技术水平;三是明确了建立农机行业准入管理制度,提出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对关系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实施准入管理;四是明确了建立农机召回制度,对于因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的农机实行产品召回;五是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农机生产供应链的监督管理,完善配套零部件质量抽查制度,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的零部件供应信息;六是明确了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提升行业竞争力;七是明确了加大农机产品关键零部件的管理和支持力度,对关键零部件制造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支持;八是明确了中央财政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对农机工业实施稳定的倾斜政策。
洪暹国说,《政策》出台本身就是一个亮点。而其中诸多金融财税政策更是十分亮眼,这也是我国首次较为系统地明确财税政策的支持路径。
《政策》提出,国家技术改造投资对农机工业技术改造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加大在增加品种、质量升级、节能降耗、环保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改造。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资。
《政策》还提出,中央财政应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对农机工业实施稳定的倾斜政策,农机产品继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和智力引进;国家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农机工业发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工业倾斜。
对国家支持发展的新型、大功率农机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外资农业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机产品,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等。